消除混淆不清的爭論:《查理》案與言論自由的多重關係/楊梓燁
最近恐襲《查理》案掀起了網上很多討論,其中圍繞著「言論自由」的論題源源不絕,亦雜亂無章。我認為,在討論這次恐襲與言論自由的關係中,人們必須弄清楚不同論題的獨立性,不應該混為一談。
為了方便後續的論述,我先聲明自己的個人立場:
一. 無論如何,恐怖襲擊不可能被道德上容許,它犯下的是最嚴重的道德錯誤:「透過殺人的手段報仇。」
二. 我們可以分析恐怖襲擊的成因,可以理解恐怖份子行為的動機。但「理解」不等於「同情」;即使同情也好,也不蘊涵道德上的原諒(「道德上的原諒」意思是「恐 怖襲擊者的責任被減少」)。沒錯,有時候,我們可以理解犯罪人的身不由己,認為應該減少犯罪人的道德責任。但恐襲這罪惡真的能因恐怖份子的身不由己而被證 成可在道德上的原諒嗎?我相信沒有多少人能贊同。
三. 我們分析恐怖襲擊的成因,其合理作用是為了找出根源然後消除它們,減少恐怖襲擊在將來繼續出現,而不應為恐怖份子卸罪。
《查理》案與言論自由的多重關係
其實,很多人都沒注意到,討論今次事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關係,可以分成以下三個各自獨立的論題:
(A). 恐怖襲擊與寒蟬效應
恐怖襲擊→可能引發寒蟬效應,人們害怕被殺而不敢言→缺乏良善的環境給予人們實踐言論自由→造成言論自由的某個程度的壓制→我們應該聲討恐怖襲擊以防寒蟬效應出現。
(B). 怎樣的言論才算是仇恨言論?言論自由應否保障仇恨言論?
《查理》漫畫屬仇恨言論→仇恨言論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查理》漫畫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查理》漫畫應該受到某個程度的限制
(C). 一視同仁的言論自由觀
恐怖襲擊的成因之一是穆斯林社群長久被西方國家打壓→穆斯林社群被打壓的部分包括言論自由→我們在關心言論自由時,好像都只關心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有沒有 被打壓,而無視西方國家打壓穆斯林的言論自由→我們應該關心穆斯林的言論自由,西方國家也應該停止打壓穆斯林的言論自由(當然還有其他自由與人權)
(A)的爭議最小,沒有什麼好討論。(C)我也撰文討論過,不贅。我認為最值得討論的是(B)。討論(B)的目的,是要弄清楚什麼言說宗教/社群的言論應該被容許,什麼言說宗教/社群的言論應該被限制。
如果我們關心的是(B),可以討論「嘲笑諷刺言論與仇恨歧視言論之間的界線」、「查理漫畫是否屬仇恨歧視言論」、「言論自由應否保障仇恨歧視言論」等論題。
但現在問題是,今次討論裡一些人將三者混淆來討論。
混淆不清(一)
有些人看到別人主張(B)和(C),就會立即有如下的反應:
http://www.smh.com.au/national/charlie-hebdo-attack-panislamic-group-hizb-uttahrir-australia-says-selective-moral-outrage-over-massacre-is-disproportionate-20150112-12mho6.html |
最近恐襲《查理》案掀起了網上很多討論,其中圍繞著「言論自由」的論題源源不絕,亦雜亂無章。我認為,在討論這次恐襲與言論自由的關係中,人們必須弄清楚不同論題的獨立性,不應該混為一談。
為了方便後續的論述,我先聲明自己的個人立場:
一. 無論如何,恐怖襲擊不可能被道德上容許,它犯下的是最嚴重的道德錯誤:「透過殺人的手段報仇。」
二. 我們可以分析恐怖襲擊的成因,可以理解恐怖份子行為的動機。但「理解」不等於「同情」;即使同情也好,也不蘊涵道德上的原諒(「道德上的原諒」意思是「恐 怖襲擊者的責任被減少」)。沒錯,有時候,我們可以理解犯罪人的身不由己,認為應該減少犯罪人的道德責任。但恐襲這罪惡真的能因恐怖份子的身不由己而被證 成可在道德上的原諒嗎?我相信沒有多少人能贊同。
三. 我們分析恐怖襲擊的成因,其合理作用是為了找出根源然後消除它們,減少恐怖襲擊在將來繼續出現,而不應為恐怖份子卸罪。
《查理》案與言論自由的多重關係
其實,很多人都沒注意到,討論今次事件與言論自由之間的關係,可以分成以下三個各自獨立的論題:
(A). 恐怖襲擊與寒蟬效應
恐怖襲擊→可能引發寒蟬效應,人們害怕被殺而不敢言→缺乏良善的環境給予人們實踐言論自由→造成言論自由的某個程度的壓制→我們應該聲討恐怖襲擊以防寒蟬效應出現。
(B). 怎樣的言論才算是仇恨言論?言論自由應否保障仇恨言論?
《查理》漫畫屬仇恨言論→仇恨言論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查理》漫畫不屬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查理》漫畫應該受到某個程度的限制
(C). 一視同仁的言論自由觀
恐怖襲擊的成因之一是穆斯林社群長久被西方國家打壓→穆斯林社群被打壓的部分包括言論自由→我們在關心言論自由時,好像都只關心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有沒有 被打壓,而無視西方國家打壓穆斯林的言論自由→我們應該關心穆斯林的言論自由,西方國家也應該停止打壓穆斯林的言論自由(當然還有其他自由與人權)
(A)的爭議最小,沒有什麼好討論。(C)我也撰文討論過,不贅。我認為最值得討論的是(B)。討論(B)的目的,是要弄清楚什麼言說宗教/社群的言論應該被容許,什麼言說宗教/社群的言論應該被限制。
如果我們關心的是(B),可以討論「嘲笑諷刺言論與仇恨歧視言論之間的界線」、「查理漫畫是否屬仇恨歧視言論」、「言論自由應否保障仇恨歧視言論」等論題。
但現在問題是,今次討論裡一些人將三者混淆來討論。
混淆不清(一)
有些人看到別人主張(B)和(C),就會立即有如下的反應:
(X):即使查理的漫畫是屬言論自由不保障的仇恨言論也好,恐怖份子也不應該殺人、查理的人也不需要為這次恐襲承擔任何責任。
其實同意(B)和(C)的推論的人,可以完全接受(X)。(X)與(B)和(C)並不衝突。
當我們以(B)角度切入這次事件作分析,思考的方向是我們在將來應不應該限制仇恨歧視的言論,而沒有對今次恐襲的道德責任問題落下任何結論。所以,支持(B)結論的人可以一邊認為查理漫畫屬仇恨言論,一邊相容地接受(X)。
當我們以(C)角度切入這次事件作分析,思考的方向是提倡言論自由的人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只關心西方國家的言論自由,也應該關心穆斯林的言論自由。支持 (C)的結論的人不會支持任何可能壓制言論自由的手段,包括恐襲。所以,支持(C)結論的人可以一邊譴責西方國家,一邊相容地接受(X)。
混淆不清(二)
當然,有些主張(B)的人,他們的言論似乎有「既然查理漫畫是仇恨言論,應該受到限制,那麼查理的人也需要為這次恐襲承擔部分責任」的意味。
但,即使查理漫畫應該受到某個程度的限制也好,查理的人也不需要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任何責任。查理的人需要承擔責任的事情是「仇恨言論」本身,譬如罰 錢、禁止出版、受到輿論批評,而非恐襲。因為我們沒有多少人會認為,如果一個人發表仇恨言論,那麼這個人應該負上「被恐襲」的責任,即使這是造成恐襲的原 因也好。
弄清楚這個事實,誤解就可以消除,沒有必要糾纏在「你批評查理漫畫仇恨言論,是否意味著這些受害者某程度是活該的?」這無聊的問題。
混淆不清(三)
另外,有些人批評(C)的支持者,認為他們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企圖為恐怖襲擊推卸責任,自以為與別不同。
這種誅心論本來沒有什麼營養,也沒有什麼好回應。但在這立場先行而紛亂的網絡時代,我也利申一下自己之前以(C)的角度撰文時的考量:
當時網路上譴責恐怖份子的聲音已經夠多,再增加下去也沒有多少意思,長久以來的恐怖主義問題也不會得到解決。所以我選擇了在之前文章強調(C),希望大家 明白要消除恐怖襲擊的根源才能減少恐怖襲擊的出現,單純的道德譴責或更多的偏見歧視只造就更多的悲劇。我相信其他作者也是基於這個考量才會以(C)的角度 撰文。
混淆不清(四)
另外,有些言論似乎是針對以下的論題而爭論(D):
(D)「恐怖襲擊的成因是穆斯林長久被西方打壓,所以西方國家應該為今次襲擊負上責任」。
首先,(D)的論證過程無須使用到「言論自由」這概念,所以如果只討論言論自由與今次事件的關係時,不應該引入這個觀點。
其次,如果我們要討論(D),必須弄清楚「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責任」與「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被恐襲的責任」是兩回事,即使「西方國家」需要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責任,但這責任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是「恐襲」這後果。這就是說,即使我們同意(D),也不會得出「西方國家的平民被恐襲是活該的」這結論。那麼,如果西方國家應該為今次襲擊負上責任,這責任是什麼呢?這點很難說清楚,當然,最重要首要做的就是停止打壓。
無論如何,你是否支持(D),(D)也是值得被討論的。有些人對(D)的反應就只有「那麼受害者就罪有應得?」、「這些言論企圖為恐怖襲擊推卸責任」,這些批評都是刺稻草人、誅心論,沒有多少意義,我們應該停止這種反應。
結語
今次恐襲事件,有很多地方可以值得我們反思與討論。這也可能導致為什麼網上的討論那麼紛亂,因為有些作者企圖透過一篇文章就論及幾個論題,同時文章沒有寫清楚各個論題的區別,於是讀者看起來以為作者「暗示」、「意味」恐怖份子並非完全有錯。
另外,對於同一樣事件,人會有不同的典型反應。有些人特別關注事情的對錯、責任的歸屬;有些人則特別關注問題如何發生,應該如何解決。前者是道德思考類 型,後者是解決問題類型。如果注意到兩者其實可以兼容,解除上述的各個誤會,分清楚不同論題有不同的證成理由,就可以直接針對各個論題作深度討論,而不需 要糾纏不清,打一些無謂的「口水戰」。
其次,如果我們要討論(D),必須弄清楚「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責任」與「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被恐襲的責任」是兩回事,即使「西方國家」需要為這次恐襲事件負上責任,但這責任無論如何也不應該是「恐襲」這後果。這就是說,即使我們同意(D),也不會得出「西方國家的平民被恐襲是活該的」這結論。那麼,如果西方國家應該為今次襲擊負上責任,這責任是什麼呢?這點很難說清楚,當然,最重要首要做的就是停止打壓。
無論如何,你是否支持(D),(D)也是值得被討論的。有些人對(D)的反應就只有「那麼受害者就罪有應得?」、「這些言論企圖為恐怖襲擊推卸責任」,這些批評都是刺稻草人、誅心論,沒有多少意義,我們應該停止這種反應。
結語
今次恐襲事件,有很多地方可以值得我們反思與討論。這也可能導致為什麼網上的討論那麼紛亂,因為有些作者企圖透過一篇文章就論及幾個論題,同時文章沒有寫清楚各個論題的區別,於是讀者看起來以為作者「暗示」、「意味」恐怖份子並非完全有錯。
另外,對於同一樣事件,人會有不同的典型反應。有些人特別關注事情的對錯、責任的歸屬;有些人則特別關注問題如何發生,應該如何解決。前者是道德思考類 型,後者是解決問題類型。如果注意到兩者其實可以兼容,解除上述的各個誤會,分清楚不同論題有不同的證成理由,就可以直接針對各個論題作深度討論,而不需 要糾纏不清,打一些無謂的「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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