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冰桶挑戰的批判:噱頭有什麼不好?》/楊梓燁

《冰桶挑戰的批判:噱頭有什麼不好?》/楊梓燁
圖片原載於鳳凰新聞網


「冰桶挑戰」的籌募活動在世界各地牽起熱潮。從結果考量,今次活動為病患者籌得了不少捐款以作醫療用途,同時也讓大眾認識ALS (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這個病症,可以算是一次成功又帶來正面結果的活動。

不過,事情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在今次的熱潮裡,有不少人就表示對活動反感,認為這種熱潮存在著不良的面向。

浪費論
其中一種反對聲音是認為活動浪費資源。水是寶貴的資源,一桶桶的冰水白白地潑在人的身上,只為了換取所謂體驗。然而,這個體驗是可以用其他方式替代(譬如在大雨中淋濕自己),也不一定是必要的。

不過這種浪費資源論是否真的能成立,要視乎我們怎樣看待這種舉動的意義。當我們批評一個行為是浪費資源,應該要連帶那個行為所帶來的結果是怎樣,才能作出更為合理的評估。

我相信不認為浪費的人,他們大多會認為潑冰水除了讓參與者更了解病患者的處境外,還包括宣傳作用。作為籌募活動的一個環節,它的確帶來了吸引大眾目光的效果,從而令捐款額提高。因此我們很難說淋冰水真的是毫無益處地損耗資源。


指名的活動形式使捐款變成道德義務
即使浪費論能夠成立,對我來說也抓不著癢處,無法刻劃出我對活動感到不舒服的真正原因。畢竟我們可以構想一種潑冰水同時使得水源可以循環再用的方式,例如這個,但即使這樣,我還是會對活動的某些形式反感。

關於這點,哲學雞蛋糕朱家安寫了一篇評論分析人們對活動感到違和的感覺從何而來,就很精癖,他提到:

「冰 桶」藉由點名,讓道德義務和道德壓力之間出現了武斷的落差。這有可能是令我感到違和的原因之一,因為一般來說,人對於這種武斷的落差是敏感的:想像一下, 在大庭廣眾底下,你被你的朋友公開指名去幫助一個受傷的陌生人,你並不特別有醫療專長,而對方的傷勢也不是你害的。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感覺自己確實本來就 有義務要幫助他,而你的朋友也強調「如果你不想,可以拒絕」,你通常也會覺得,這個「指名」的行為,為你帶來了多餘壓力。

朱家安認為「指名」這種行為會為一般人帶來道德壓力。在我看來,情況也許比他想像中嚴重。因為,捐款是出於良心的自願行為,從來都是超義務的善舉,我們沒有道德義務必須捐款給他人。但「公開指名」這個動作卻把捐款變成某種程度的道德義務。

捐款確實是件值得嘉許的好事,但不應該把這種善舉變成強制的要求。試想像,假如有名人嚴正地公開拒絕捐款,他將可能受到怎樣的非難?他應該受到這樣的非難嗎?

雖然「指名」這活動形式不會使得活動變成錯誤,但至少值得我們深思這樣的活動形式是否真的那麼值得我們鼓勵。

冰桶挑戰者的動機批判
冰桶挑戰的原意是為了讓一般人體驗病患者的感覺,但當它在社會牽起廣泛熱潮後,它更顯得像是一種噱頭。當然,我相信有些挑戰者是真心為了體驗病患者,或者真心想把這個有意義的活動宣傳與延續下去,這種行為無論是從結果或動機上,也是絕對值得大眾嘉許與讚揚。

但有些挑戰者的表現反應卻似是覺得有趣才參與挑戰放上網,甚至只想換來良好的公共形象。人們也開始為了看自己喜歡的名人而觀看影片。我相信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特別對今次活動感到反感的原因。

或許,有人可能會說:只要能幫到人籌錢,大家玩得爽、看得爽,就是好事,其他的什麼動機心態也沒所謂,有什麼好非議的?

這樣的想法其實把自己的一隻腳踏進了「功利主義」這鬼門關。功利主義認為只要一個行為在結果上帶來正面的收益,這個行為就是道德上正確。這就是說,它主張我們思考道德時只需要考慮它的結果,其餘的因素都不需要考慮在內。

我 們可以看到功利主義的主張頗符合一些活動支持者的回應。不過,動機的考量真的完全不重要嗎?事實上,我們的日常直覺並不是如此。試想像,一個富商捐錢支持 援助窮人的慈善機構,原來只是為了出名、顯示自己如何有善心,甚至為自己過去做了錯誤的事情贖罪,我相信很多人都會認為這種捐贈沒有什麼道德價值,雖然它 在結果上能夠幫助到窮人,但我們不會道德嘉許這種行為,甚至可能對富商表示不屑。

捐款是為了什麼?
當然,今次活動的一些參與者的動機,即使令一些人帶來不舒服的感覺,也不會如上述的思想實驗那麼嚴重。也許部分挑戰者的心態是只是覺得有趣好玩,就算人們真的是因為這樣才捐錢與宣傳,這也無傷大雅,最重要是幫到人,其他沒什麼好批判。

然而,如果我們考慮得更深入,便會明白到一些人的擔憂與批判的依據。事實上,今次活動的捐款是用來幫助ALS的病人,對於其他也需要我們關注、同情與支援的病症的病患者,卻無法受到同樣的社會注意。這個差別自然在於宣傳手法,也同時證明了我們做出善舉的主要原因是什麼:一個籌募的活動夠特別、夠啅頭,才能吸引大眾的注視。

也許你會覺得這是正常不過的狀況,人們選擇什麼時候捐助,向來都有著隨機的因素,慈善組織需要靠宣傳來吸收人們捐款給它們。但這個想法潛藏著令人不安的擔憂,它彷彿把不同的慈善機構理解成競爭對手,各個機構都要想辦法把人們吸引到自己那裡,而不是別處,最終令宣傳上失敗的慈善機構可能無法營運下去,支援有需要的弱勢社群。

到底我們為何捐款?思考這道問題,將能令我們進一步反省弱勢社群為什麼需要我們協助、我們的社會應該構造怎樣良善正義的制度,使得即使沒有大眾捐款,任何弱勢社群也能得到相應的支援,而不是只有那些宣傳上成功的慈善組織才有「資格」支弱勢社群,也不是只有得到這些慈善機構支援的弱勢社群才需要我們支持。

行善的反省
我不是站在道德高地,要把那些挑戰者的動機逐個挑出來批評。我甚至同意一些人的說法,即使動機不太好,也無傷大雅,就算沒有那麼值得道德嘉許,始終是做了件好事。關於活動本身,我只是對「指名」這形式表示不同意,但病毒式傳播帶來的良好結果,還是讓我們相信慈善機構是時候應該脫離傳統的宣傳手法,讓它更容易進入大眾的眼中。
 
至於捐贈的問題,我還是比較理想主義。人們應該在行善前更仔細地思考自己是因何故而行善。畢竟,未經反省純粹的同理心,可能會令我們好心做壞事的情況而不自知,譬如有些人就認為放生是一種善舉,其實最終是害了那些被放生的動物。

無論如何,我相信今次是我們了解與反省自己到底是會怎樣選擇行善、應該怎樣支援弱勢社群的好機會。畢竟,噱頭終有一日會完結,但弱勢社群無法得到社會支援的情況仍然存在。



黎姿不參與「指名」,又在泳池裡進行冰桶挑戰不浪費水資源,考慮全面,是我心目中的女神

延伸閱讀:
1.朱家安《冰水桶的批判觀察》
2.Isaac有一篇裡提到Williams的觀點, 很值得我們深思:「為名望而捐錢是一個道德上可質疑的動機,是因為這個動機和我們接受的行為結果沒有必然聯繫--如果捐錢無法提升名望,他就不會捐錢,或 者即便他捐的錢完全沒有被善用到去舒緩苦難上,他都不會介意。他會捐錢純粹是由於巧合地捐錢能夠滿足他的目的,甚至如果害人的事情能夠提升名望,他也有可 能會考慮。但很多出於愛的利他行為則不是這樣,必需令所愛者能夠受益目的才會滿足,而不是發洩了愛意就滿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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