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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http://big5.ce.cn/gate/big5/intl.ce.cn/gjzx/yz/st/fg/200801/21/t20080121_14307605.shtml |
自美國九一一事件,伊斯蘭世界因此而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不少人將伊斯蘭教與恐怖份子畫上等號,對伊斯蘭教反感。除此之外,中東國家的落後及政局不穩定似乎也令得伊斯蘭教成為阻礙中東步入現代化的嫌疑犯,例如沙地阿拉伯 (政教合一,以《可蘭經》為最高憲法) 被人權組織批評不尊重女性的權利,被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批評其執行鞭刑及截肢刑罰等等,伊斯蘭教成為西方眼中保守落後的宗教。然而,自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今,於突尼西亞燃起了一道火花,轉眼間燃燒了整個阿拉伯世界。這把火就是革命之火,是我們熟識的”阿拉伯之春”。
「阿拉伯之春」是指透過網絡組織的方式而引起一連串與民主,經濟等有關的社會運動,當中更導致某些國家陷入內戰,例如利比亞,敘利亞等等。不少國家的民眾是因為對穩坐總統之位數十年的獨裁者不滿而參與連串的反政府運動,希望將他們推翻,而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就是其中一個被推翻的獨裁者。儘管不少人認為“阿拉伯之春”會為阿拉伯世界帶來新希望,當中有不少議題是需要討論,例如深受伊斯蘭教影響的阿拉伯國家,能否接納西方民主制度及思想等。就伊斯蘭與民主的問題,在西方及伊斯蘭教內部皆一直有不同的討論,此問題也成為了革命成功後不同阿拉伯國家要面對的局面。
另一方面,政治伊斯蘭(指個人或伊斯蘭團體聲稱,伊斯蘭是他們的政治意識形態) 透過選舉方式或暴力抗爭等取得政權,從而建立一個伊斯蘭國家,實行政教合一,以”真主之法度”為基礎,是一股於伊斯蘭世界興起的勢力。不少以政治伊斯蘭取態的黨派皆於革命後成為國會中的第一大黨,例如突尼西亞的伊斯蘭復興運動黨,埃及的穆斯林兄弟會等,而這些政黨皆宣稱是支持民主的,但他們不是全盤接受西方民主制度及思想,政治伊斯蘭對民主的態度也有不同的取態,了解他們的取態,將有助於討論若果將來不少的穆斯林國家是由政治伊斯蘭執政,那些國家能否向民主邁向,還是如西方所擔心出現反民主的情況。以下將簡介一些政治伊斯蘭對民主的主要派別。
1.) 賈希利亞範式(Jahiliyyah Paradigm)
Jahiliyyah解作蒙昧時代,指伊斯蘭教創立以前的阿拉伯,廣義而言是指所有不信奉伊斯蘭教的社會。這個範式是極端政治伊斯蘭的理論框架,他們認為現在穆斯林國家的政權都不是奉行伊斯蘭教為基礎,同時世界其他不同的國家皆處於與古時伊斯蘭教未出現時的蒙昧時代,他們認為必須透過聖戰推翻以上政權,以建立奉行伊斯蘭教的國家,其中以阿爾蓋達組織最廣為人知,他們反對以西方思想為基礎的民主制度,主張建立神權國家,反對穆斯林國家的民主化。
2. 溫和原教旨主義範式(Moderate Fundamentalist Paradigm)
此範式與賈希利亞範式相似,主張建立以伊斯蘭教法為基礎的神權國家,但不同意暴力推銷政權的路線,認為必須透過漸進的方式改造社會,實踐伊斯蘭化,奉行伊斯蘭價值及道德觀。而他們主張透過選舉等方式參政,以擴大影響力,參與決策等。因此,雖然溫和原教旨主義主張建立以伊斯蘭教法為基礎的國家,但他們實制上似乎也可以接納民主制度及理念,透過積極參政而慢慢及改造社會。
而大多數政治伊斯蘭黨派皆屬於以上範式,例如埃及穆斯林兄弟會,摩洛哥正義與發展黨等等,不少伊斯蘭政黨現在已於不同的國家成為國會中的最大黨派,成為了伊斯蘭政黨執政的先例。 因此溫和原教旨主義能否繼續奉行民主制度及理念,還是如沙地阿拉伯,伊朗等國家奉行嚴格伊斯蘭教法,從而否定西方思想,包括民主制度及理念,需要繼續觀察。
3. 自由主義伊斯蘭範式 (Liberal Islamist Paradigm)
此範式主張放棄以上兩個範式主張以伊斯蘭教法為基礎的國家,主張調和世俗主義和伊斯蘭教,接納民主制度及理念,並主張建立具有伊斯蘭特色的民主制度。同時此範式也相對多元化,例如接納世俗主義,非伊斯蘭教人士等。土耳其正義與發展黨是此範式的代表,雖然這些政黨於選舉時皆以伊斯蘭作為口號及理念,但皆被認為是宣傳策略而且。例如土耳其正義與發展黨獲勝後未有執行伊斯蘭教法,於西方世俗化政黨無異,理念相近,繼續維持土耳其政教分離的政治取態。因此,此範式也可以理解為接近於政教分離的範式,伊斯蘭對國家政治的影響有限,而非建立神權國家。
縱觀以上三個範式,溫和原教旨主義範式及自由主義伊斯蘭範式對於穆斯林國家的民主發展似乎皆可發揮積極作用,至少它們不必然與民主制度及理念為敵。即使溫和原教旨主義範式可能不同意民主的全部內容,但最低限度他們於現階段尊重民主制度,透過選舉參政,而非堅決執行獨裁統治。相信各國的民眾會繼續監察新上任的伊斯蘭政黨,以防止他們引領國家走向獨裁之路。
即使以溫和原教旨主義範式及自由主義伊斯蘭範式似乎皆對穆斯林國家民主化有正面的影響,但到底這些國家會實行西方民主或是伊斯蘭式民主(假設日後這些國家確實奉行民主政治),是國家革命後必須選擇的取向。基本上我們對於西方民主有一定的認識,但何謂伊斯蘭式民主呢? Sohaib N. Sultan於<<伊斯蘭與現代民主制>>一文中描述了伊斯蘭與民主並非對立,作者主張民主只是一種管理模式及方法,而伊斯蘭教中本身就擁有一些民主政治的特質。以下將簡述文中這方面的其中一些內容。
民主政治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透過選舉制度建立人民擁立的政府,而此原則與伊斯蘭教沒有衝突。伊斯蘭教中有協商的原則,而其廣泛意義是集思廣益,允許大家發表意見,共同管理政府。同時伊斯蘭歷史中皆有實行協商的例子,例如穆罕默德臨終時,表示其繼承人應該由眾人自由選擇,而穆罕默德去世後的四位哈里發皆是由各方代表選舉產生。因此,民主政治中的選舉制度與伊斯蘭教協商的原則是可以相融的,民主選舉制度作為一種管理制度於伊斯蘭教中是可行的。
民主政治政府除了選舉制度,還有憲法為基礎,現代憲法的效力高於本國其他法律和法規,是國家的根本法,也是公民與國家的契約。憲法規定的事項主要有國家政治架構,政府組成與職能,權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權利等。政府最重要的職責就是保障人民的自然權利而不是剝奪。伊斯蘭民主不會以西方的憲法為基礎,而是根據《可蘭經》和聖訓作為一切法規和原則,是伊斯蘭的憲法。政府的管治就是體現出真主的仁慈和寬容等。
伊斯蘭民主接受民主政治的選舉制度及憲法為基礎的原則,是實行伊斯蘭民主化的一個重要步伐。但具體而言,協商的原則是否等於現代民主政治的普選,人民是否對普選有足夠的認知等等都是可以深入討論的問題。另外,協商的原則似乎是以穆罕默德去世後的四位哈里發為基礎,但四位哈里發的傳統是遜尼派的傳統,而什葉派認為只視阿里及其後代為穆罕默德的正統繼承人,那麼什葉派甚至其他派系的穆斯林能否認同選舉制度? 再者,若果以《可蘭經》及聖訓作為憲法,應該要選取哪些經文及聖訓,或以全部經文及聖訓納入憲法? 而《可蘭經》及聖訓是否足夠清晰以致可以作為憲法條文呢? 《可蘭經》及聖訓能否保障非穆斯林的權利等等的問題,也是建立伊斯蘭民主前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
總括而言,伊斯蘭中對民主的主流範式對民主政治並非如賈希利亞範式般採取敵對的態度,同時伊斯蘭教,最少有部份人認為可以接納部份西方民主的內容,例如選舉,憲法等,而其中更可以考慮是否融合伊斯蘭教的《可蘭經》及聖訓支持選舉制度及作為憲法內容。當然,民主包含的內容不限於選舉制度及憲法,其背後有更多的理論,例如人權,平等,自由等等,伊斯蘭教是否具有以上理論與其本身能否開出民主政治有關。而伊斯蘭教最終會否認為民主政治並不適合建構伊斯蘭教義中認為理想的社會而放棄民主政治,建立他們認為合適的制度? 相關的討論將會繼續進行。與此同時,昐望”阿拉伯之春”後,伊斯蘭世界可以遍地開花,再現光芒,帶領人民步向美好的未來。
後話: 此文章成於2013年初,若果稍有留意新聞的話,可能會知道上述某些的伊斯蘭政黨/國家政權皆已倒台或面臨危險,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是埃及的穋斯林兄弟會及前總統穆爾西,於短短一年間被軍方趕下台,當然此前亦有大規模的示威要求他們下台。利比亞各地的民兵各自為政,不時引發衝突,利比亞政府要有效管治全國,以至調和各黨派的道路依然漫長。敘利亞方面,礙於俄羅斯的立場,西方各國沒有如對付利比亞的卡達菲政權般為反抗軍提供直接的軍事支援。即使敘利亞的巴沙爾政權被證實曾使用化武對付反抗軍,亦只是於國際組織的監督下銷毀化武了事。筆者認為,上述的情況反映出不少伊斯蘭國家背後的問題極為複雜,即使成功推翻了先前的獨裁政權,以民選制度建立新政府,但礙於種種理由,例如執政黨或總統無法改善國家現況、軍方的主動干預、革命後無法有效調和各個黨派 、派系鬥爭、以至美俄為首的角力等,皆令各國的政制發展舉步為艱。另外,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 (ISIS)的強勢掘起,似乎是伊斯蘭極端勢力抬頭的徵兆。雖然伊拉克及敘利亞當地皆有民兵對ISIS發起軍事進攻,美國等西方國家亦直接及間接的軍事支援,但ISIS對於伊斯蘭人民的影響力,甚至會否導致上述所提及賈希利亞範式抬頭,則是一個未知之數。
參考:
丁隆. (2011年01月28日). 伊斯蘭教與中東民主化進程. 擷取自鳳凰